2015年度江阴团市委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组织全市共青团组织围绕党政工作中心,在江阴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2、负责全市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向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后备干部;指导全市各级团校工作;指导全市共青团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青年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3、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巩固拓展团属阵地,做好青少年事业发展的管理工作,承担实施全市“希望工程”的有关工作。
4、负责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事业发展等各项工作,参与制订全市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
5、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选拔、推荐、表彰优秀青少年;指导开展全市青年志愿者工作。
6、负责指导和帮助市青联、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青年社会团体。
7、负责全市青年统战及青少年外事工作。
8、负责管理团市委直属事业单位,筹措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
9、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部(挂“市青年联合会秘书处”牌子)、宣传部(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基层工作部、学少部(挂“市希望工程办公室”牌子)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下属单位:江阴市少年宫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江阴团市委紧紧围绕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的总目标,以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为功能定位,坚持青年为本、服务为先、团建为基、创新为魂的工作思路,努力实现共青团工作高水平、青少年发展高素质、自身建设高标准的工作格局。
1、进一步把青少年思想引导引向深入。以“中国梦”为主题,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揽,以身边朋辈榜样为引领,创新形式组织团、队百家小讲坛、成长故事会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宣传活动。选评省市级“我身边的好青年”263人、“追梦好少年”1000人。推送江阴初级中学初一学生沈青悠参加了第七次全国少代会,并当选为第七届全国少工委委员。推荐市中梅淑昕获评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南菁高中凌一洲获评“全国最美中学生”。
2、进一步推进新媒体和文化引导工作。依托“123”全媒体工作网络,发挥全市共青团新媒体工作体系和网络宣传员作用,围绕理想信念、就业创业、社会公益等话题与青少年开展常态化互动,成为团中央首批“青年之声”网络平台全国试点县市。每周发布微刊5期,获江苏省团组织微信影响力风云榜第九名、无锡政务微信排行榜部委办局第五名的优异成绩,已吸收粉丝40000余人。
3、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召开了第二十次团代会,明确了新一届团市委领导班子以“新常态思维”打造服务型团组织的目标。全年新成立市直属团组织3个,新建“两新”团组织300余家。启动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在全市新建12个青少年之家,有效覆盖青少年10万余人。江阴市青少年之家被团中央评为“国家级示范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
4、进一步推动青年人才创新创优。开展青年文明号创新创效创优活动,江阴市图书馆获评“国家级青年文明号”,中建钢构华东大区设计分院、市公共服务呼叫中心获省级青年文明号。联合市总工会开展首届江阴市“最美青工”评选活动,评选“最美青工”25人,推送双良集团余喆获评“第二届全国最美青工”。获评无锡市“最美新型青年农民”3人。推荐缪文彬、周立宸两名青年企业家获评第八届中国长三角“十大杰出青商”和“十大新锐青商”荣誉称号
5、进一步服务青年就业创业。深化第十届大学生暑期勤工助学“阳光行动”,动员164家企、事业单位为我市在校大学生和高三毕业生提供各类社会实践岗位744个。与农林局合作开展农村青年电商培训营4期,培训学员300名。联合市商务局、江阴万达启动第二季青年创业大赛暨万达青年创业街boss招募赛,10人获得万达金街“一免两减半”租金优惠。推荐3名创业青年参加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其中华士陶虹宇的植物工厂项目营销计划获评三等奖。向团省委推荐的临港海之语青年电商创业孵化基地被评为“江苏省农村青年电商创业培育示范基地”称号,并获得专项扶持资金30万元。
6、进一步健全青年志愿公益服务体系。打造澄江公益坊青年公益组织孵化中心,并于5月20日受到团省委书记万闻华一行的调研和肯定。开设江阴市青年骨干志愿者培训班,邀请香港注册义工梁嫣红为全市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讲解青少年公益项目挖掘与运作。开展“青年之声”线下互动,邀约全市公益青年社会组织代表献计献策文明城市创建,开展“清朗网络•青年力量”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登记注册网络文明志愿者3000余人。开展青年志愿者游泳救生技能公益培训班2期,免费培训青年志愿者60多人。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市镇两级参与青少年3000人次。
7、进一步做好青少年倾听和维权工作。开展“共青团在你身边”暖冬行动,为困难青少年群体提供个性化新年礼物700余件。举办“我要上大学”圆梦行动十周年纪念暨2015年助学金发放仪式,资助贫困大学新生78人,发放助学金29.4万元,成立青企协、吉麦隆专项助学金106万元。成立的江阴市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会,获评“无锡市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运转江阴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干预项目和“奔跑吧,少年”涉罪未成年人关爱项目,其中“奔跑吧,少年”项目获得了十大江苏省青少年事务社工示范项目、江苏省第二届青年志愿者项目大赛优秀项目奖、全国青年志愿者项目大赛铜奖、江苏省青年公益项目大赛二等奖。实施“花样少年”系列法制教育宣传活动,惠及500余人次,江阴中专模拟法庭活动获省银奖。7月14日,团中央在《全国“青少年权益工作创新”试点工作简报》上对江阴青少年权益工作“五个一”经验进行报道并全国推广。
8、进一步提升学校共青团、少先队整体工作水平。坚持全团带队,开展“向上向善”少先队鼓号大赛,全市15所学校1000余人参加,江阴实小获无锡鼓号大赛金号奖。深化“团队手拉手”活动,明确初中100%开展十四岁青春仪式和入团退队仪式,江阴中专、江阴华姿中专被评为全省中学中职共青团工作“六个一”团建项目示范学校,江阴高中获评全省活力团支部。江阴商校开展“上好入团第一课”系列活动,并获得全省中学中职学校“微团课”大赛一等奖。继续开展“江阴—霍城”手拉手“一十百千”活动和爱心图书包裹捐赠活动,探索两地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之间的结对联系长效机制。开展“第三季自护自理公益夏令营”,面向全市征集70名未成年人参加,联合海事局,63680部队、消防中队、红十字会等单位对营员进行了水上安全、紧急避险等知识培训,提升青少年自护自理技能。
9、进一步创新优化全市共青团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活力共青团”创新创优项目与基层团建示范点争创活动,激发基层首创精神,累计收到申报基层创新创优项目41个,基层团建示范点29个,我市申报的《巧变青年社会组织为“门店”,伸展团青服务工作拓外延》的项目作为全省5个创新项目之一,进入团中央“百县千乡分类示范创建活动”网络投票环节。申报省级“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3家。完善“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就青年创业、青少年活动阵地等进行了座谈交流、实地调研,并在两会提交提案2份。
10、进一步加强团的自身建设。组织全市镇街、开放园区、市直机关等团干51人参加了“中央团校主题培训班”,组织基层块面团干18人参加无锡市“深入学习中央4号文件和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读书班,陆续开展新任团干部基础团务培训班、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班、学校团干部培训班等,进一步提升团队骨干能力素质,强化作风锤炼。举办全市“团干部如何健康成长大讨论”,围绕自省自励、懂得感恩、坚定信念等方面进行讨论,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青年满意的团干部队伍。围绕“服务三农、普惠青农”,与市农业银行联合选派15名优秀金融干部赴乡镇街道挂职团委副书记,进一步打造专兼职相结合具有可持续战斗力的团青工作队伍。
第二部分 团市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表格见内网通知公告栏)
第三部分 团市委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团市委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098.6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59万元,增长0.005 %。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召开了市第二十次团代会。其中:
(一)收入总计2098.6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44.83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4.38 万元,增长 0.00 8 %。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召开了市第二十次团代会。
2.事业收入1553.86万元,为江阴市少年宫开展教学培训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 15.97 万元,减少 0.01%。主要原因是培训学员的减少。
(二)支出总计2098.6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4.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保障机构运转、开展青少年活动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3.54万元,增长15.14%。主要原因是2015年召开了市第二十次团代会。
2.教育支出1797.17万元,主要用于编外人员的工资及少年宫的基本维修费用、专用设备的购置的基本支出和项目培训班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0.93万元,减少0.016 %。主要原因是培训班学员的减少和大型的维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团市委本年收入合计2098.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4.83万元,占25.96%;事业收入1553.86万元,占74.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团市委本年支出合计2098.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93万元,占28.63%;项目支出1497.76万元,占71.3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团市委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44.8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83万元,增长0.008%。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召开了市第二十次团代会。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团市委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544.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9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83万元,增长0.08%。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召开了市第二十次团代会。
团市委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55.1万元,支出决算为54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大力压缩行政经费支出。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群众团体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62.65万元,支出决算为25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8%。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大力压缩行政经费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1.44万元,支出决算为2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动,调出2人。
(三)教育支出(类)
1.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1.01万元,支出决算为26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团市委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0.9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08.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二)公用经费132.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团市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4.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8万元,增长 0.08%。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召开了市第二十次团代会。团市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55.1万元,支出决算为54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大力压缩行政经费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团市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0.9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08.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二)公用经费132.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团市委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1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1.18万元。其中:
(1)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8万元,完成预算的14.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团省委、新疆、张家港、无锡、宜兴各业务条线调研学习、检查等,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200人次。
团市委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28.5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召开市第二十次团代会,会场外租费用较高。2015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20个,参加会议1800人次。主要为召开市第二十次团代会、全市共青团工作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工会换届选举、人事考察、党支部会议等会议。
团市委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1.17万元,完成预算的85.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精简培训提高实效。2015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8个,组织培训560人次。主要为团干部培训、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学校团干部培训、鼓号队培训、青少年社工培训、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培训、青少年之家建设培训、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等。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26万元,比2014年减少32.11万元,降低35.14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上级会议减少,车辆使用降低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如少年宫的培训费收入
三、群众团体事务(项):指用于保障共青团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和开展青少年活动的专项支出。
(各部门应对“公开05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中所列示的支出功能项级科目,并对照《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预〔2014〕266号)支出科目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