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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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江阴市第九届大学生勤工助学“阳光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6-06

各镇、街道团委,各开放园区团(工)委,各市直单位团(工)委: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扎实开展,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江阴市十大青少年公益实践活动的通知》(澄团发〔20146号)相关要求,围绕青年成长成才需求,以“千人千岗”为目标,搭建青春公益平台,进一步有效服务青年社会实践、就业见习和勤工助学。经团市委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14年江阴市第九届大学生勤工助学“阳光行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公益实践助成长  阳光行动服务季

二、活动时间

20146月—20148

三、活动对象

未毕业在校大学生、应届高三毕业生

四、活动内容

“阳光行动”至今已是第九届,吸引越来越多的大学生甚至高三毕业生参与其中,取得了较好社会效应。全市各级团组织要一如既往地把“阳光行动”的品牌打造好,为本辖区大学生提供肯定自我、完善自我、超越自我的平台,为他们今后的就业和创业打下基础。

1举办方式:各镇、街道、临港开发区团(工)委集中于710前在本辖区范围内举办或完成人岗对接工作。澄江街道、高新区、市直单位团(工)委参加团市委举办的“阳光行动”城区专场见面会,完成人岗对接工作。在8月底前以“走听转办”形式完成“阳光行动”体验分享活动1场,举办职业生涯规划公益讲座1场,及时了解青年需求,分享实践经验,完善共青团服务青年举措。

2岗位要求:今年的岗位类别为爱心助学岗(带薪)和公益实践岗(无薪)。①岗位征集要避免高强度、纯体力性质,必须把大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②爱心助学岗的薪酬标准原则上不低于1300/月,近年参加希望工程“我要上大学”圆梦行动的受助学生可优先考虑。③公益实践岗可选择基层站所和便民服务中心,要尽可能体现公益性质,培养大学生为民服务理念。④为保障大学生和企业方权利,各团委必须要求双方签订《“阳光行动”勤工助学协议》(电子稿在江阴共青团QQ工作群内共享),并由用工单位为大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上报材料:团市委将在江阴各大媒体和团属媒体向全市大学生公布各镇、街道勤工助学岗位需求情况及各团委联系方式,请各镇、街道、开放园区、市直单位团(工)委务必于620前将《2014年江阴大学生勤工助学“阳光行动”岗位汇总表》(附件1)报送团市委。活动开展后,各镇、街道团委要将见面会图文资料及时报送团市委。图片要求:图片中要有共青团标识(团旗、团徽、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者或者“青年”字样的横幅等)。

五、活动要求

各团(工)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青年就业创业公益服务“阳光行动”的形式和内容,结合实际,精心策划,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该活动服务青年就业的成效。

团市委将联合江阴主流媒体对此次活动进行深入报道。各团(工)委要积极配合,及时向团市委推荐本地区的典型,认真总结工作成效。

以上所有上报材料只需电子稿,统一报送团市委基层社会部。其中,“附件1”务必于620日前报送,“附件2”务必于715日前报送。联系人:苏晓华、徐叶;电话:86860241;传真:86860240

 

附件:12014年江阴大学生勤工助学“阳光行动”岗位汇总表

  22014年江阴大学生勤工助学“阳光行动”录用情况汇总表

 

   共青团江阴市委

  201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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